第144章 朱棣尋人啟事找侄子,蚊型自行車是什麼?
“然而就算如此,他也沒忘了北邊的蒙古人。”
“在朱棣生命中的最後三年,他每年都會出征漠北。”
“但是蒙古人一聽說明軍要來,就逃的無影無蹤。”
“1424年,朱棣在第五次北征歸途中去世。”
“廟号太宗,葬于北京明長陵。”
“終年65歲。”
朱棣的一生,就是一部永不屈服的戰鬥史。他是一個既有胸襟又有手段的皇帝。
在明朝曆史的長河中,朱棣的影子是那麼的巨大而深遠。
朱棣的心中,始終燃燒着一把熊熊的火焰,那就是對權力的渴望。
暴王龍: 【五征漠北、遷都順天、通運河、鄭和下西洋、編撰永樂大典、開創永樂盛世!】
Go:【草民朱重八叩見永樂大帝!】
00:【倒反天罡!】
嘿嘿嘿:【逆天】
彈幕逆天言論,朱棣看着汗流浃背。擦了擦額頭的冷汗,不知道的還以為他在看恐怖片。
洪武時空的自己不會被爹打死吧...
明朱元璋:【老四做的不錯!】
一條金光閃閃的彈幕在朱老四眼前飄過。
自己沒看錯吧?
朱棣揉了揉眼,目光死死盯着不敢錯過。
直至彈幕消失在盡頭。
“爹這算是變相承認我了嗎……?”
—
小劇場:
[尋人啟事]
我侄子在南京工作的時候辦公室着火。
恰好我帶着一些朋友找他玩。
後來我侄子就失蹤了。
家裡老人四年前去世了。
現在我迫不得已當了家裡頂梁柱。
唉……
有沒有好心人幫我找小侄子啊?
洪武三十五年
朱棣(四叔)
—
棺材闆裡:
朱元璋:“咱就做了31年皇帝,哪來的洪武35年?”
《居墓辦公》
……
盤點結束。
永樂年間。
朱棣要做的事情很多,私信與永樂大典相關問題,傳喚大臣商議此事與未來發展。
明太宗朱棣:要不《永樂大典》多抄兩份珍藏,以免日後丢失?(思考jpg)
太子朱高熾:爹,您說的輕巧,這些難道都不要錢的嗎?!(尖叫jpg)
“……”
同時,另一邊洪武。
對于朱允炆的處理。
太子朱标認為未來已然改變,他會更加注重對孩子的培養,但為了安撫各諸王弟弟們。
朱标選擇把年紀尚小的朱允炆送走,安排相對偏遠且有心腹監管的地域,讓其遠離政治中心。
這是他作為一位父親,對朱允炆最妥善的安排。
其他諸王再記恨也隻好作罷,畢竟人家都把兒子送走了。
你再揪着不放,那就是做叔叔的不是了。
眼不見心不煩。
……
淩晨12點。
時錦初躲在被窩刷視頻,頂不住的古人早已睡下,而夜貓子則陪着一起勇闖網絡海洋。
【華裔女生深夜撞死8名青少年,卻有150萬人為她喊冤?#案件#判決】
啊?
标題吸引眼球。
衆人一下子便精神了。
“華裔女生深夜駕車撞死8名青少年,卻有150多萬網友聯名力挺她。”
“最終判她無罪的女法官,也被民衆封為當代青天大老爺。”
“而這名法官相當強,最近震驚馬來西亞的霸淩同學緻死案,也是她頂着壓力改判了6名霸淩者絞刑。”
老祖宗們:絞刑知道,霸淩是何意思?
光看字面就知道不是什麼好詞。
“2017年2月18日的深夜,22歲的華裔沈女士,她就駕車在馬來西亞新山内環路上。”
“大概是淩晨3:20分,她在昏暗的燈光下看到了好像有什麼東西飛過去,沈女士來不及躲閃,耳邊傳來劇烈的碰撞聲。”
“這也讓她開始了長達6年多的噩夢。”
“當時她是撞上了一群騎蚊型自行車飙車的青少年。”
時錦初:“???”
什麼是蚊型自行車?
怎麼沒聽說過?
“這場交通事故造成了8名13-17歲的青少年死亡,2人重傷,6人輕傷。”
“最關鍵的是這位沈女士既沒有酒駕,沒有玩手機,沒有超速,沒有逆行,也系了安全帶。”
“總之沒有任何不規範的駕駛行為。”
“反而是車禍中死亡的青少年,騎的是非法改裝的蚊型自行車。”
一張設計圖呈現在諸天萬界。
“這種車身很小,去了刹車閘、車鈴,車把也特别短,輪子也改成了塑料的。”
“且還沒有花紋,就是為了最大程度地減少阻力。”
“他們騎的時候會用肚子頂着車座,身體呈一字型,在馬路甚至高速路上飙車競速。”
“有人還會故意繞着汽車騎找刺激。”
“因為姿勢很像正在叮人的蚊子,所以這種車也叫蚊型自行車,速度堪比鬼火了,就是在玩命。”
【不理解,好危險啊】
【這自行車也雷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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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嘞個去,趴着騎?】
說是車把很短,但是見過自行車的古人,愣是沒在視頻中看到車把。
曆代工匠正為自行車研究頭疼呢,看到蚊型自行車的構造圖,眼睛紛紛一亮。
雖然沒有能力做出像後世那般自行車,但是蚊型自行車的出現,也給曆代工匠提供一個新思路。
他們可以在自行車的基礎靈感上,自己創造類似騎行駕駛車啊!
何必揪着自行車不放?
“那這起事故責任主要在誰呢?”
“其實非常明顯,但是這個案子的審判卻接連出現了大反轉。”
“悲劇發生之後,沈女士因為魯莽駕駛罪被告上了法庭。”
“頭兩次審判法院都裁定沈女士無罪,但是原告還是不死心,反複提出了上訴。”
“沒想到2022年,這一次判決出現了反轉。”
“在這一次過程中,這些家長接受了媒體的采訪,拍下了父母看着死去孩子的房間,流淚的照片。”
“從而争取了輿論的同情,然後找了很厲害的律師,抓着被告沈女士的漏洞打。”
“這一次法院認為事主不應該把光線不足當作借口,而且案發地點有樹木等遮掩,所以她更應該小心駕駛。”
“2022年4月,法院認定沈女士罪名成立,判處6年刑期和6000令吉的罰款,還得吊銷駕駛證三年。”
【我的媽啊】
【憑什麼啊啊啊】
【看了事件路口的監控,被告女生純無辜,不是她撞人,是她被撞。】
【你來撞我,我還要小心?】
曆朝曆代百姓看得也是氣憤不已。
他們實在想不通,姑娘好好開車,卻被法院判決魯莽駕車。
難道不是因為那些人自己作死在先嗎?
就那躺平式騎車,他們都不想說。
簡直沒眼看。
“憑啥啊?這姑娘也忒倒黴了吧。”
“後世輿論幹擾司法的嗎?”
“這也太不公平了!”
“但是那些孩子的父母也很可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