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德不論到哪兒去,都不願意遠離有電話的地方,以保證别人接到電話後十五分鐘之内能找到他。除了自己的憂慮之外,他還得接電話分擔别人的憂慮。打電話來的人很多,他母親就每天從佛羅裡達來電話。
“有消息嗎?”
“有了消息會告訴你的。”
“一定要告訴我。”
“媽媽,你老給我打電話,弄得我更心神不定。你就打給她吧。”
“她?我不給她打。我還是打給你。”
特德回顧了監護權聽證會的全過程,重新估計了他的律師的策略,檢查了自己的證詞,最後,他認為自己對案情的陳述是令人滿意的。
他在聽證會以後的表現和他在法庭上的描述是完全一緻的,因為這是他的正常生活方式。他白天上班,晚上回家跟兒子在一起。可是時間比他一生中任何時候都過得慢,比他失業時過得慢,甚至比他在狄克斯堡度過的最初三個星期也慢;當時他的證明文件被他們弄丢了,他呆在報到處,名義上是在軍隊裡,可又不算在軍隊裡,因為這段時間不算在基本訓練時間之内。現在的情況差不多.而且更糟糕,因為這段時間完全是虛度的,隻是等待着法官作出決定。
包括華盛頓誕辰的那個周末放假三天,拉裡和艾倫主動邀請特德父子到他們在火島上的房子去。那兒現在既沒水又沒暖氣,所以顯然是在戶内過夜,他們還是要象露營一樣睡睡袋。比裡把這看成是一次“大探險”,可是對特德來說,這隻不過是有助于熬過一個漫長的周末,以便迎接又一個工作日,并且繼續等待律師的電話。
到火島去的日子越來越近,而特德越來越不想在嚴冬季節到座落在海邊的、沒有取暖設備的避暑房子去度過凄冷的夜晚。可是比裡興緻勃勃,往電筒裡裝了新電池,以便夜裡能看到屋外的臭鼬和浣熊,并且磨快了塑料童子軍刀,以便和野熊搏鬥。特德暗想,也許會由于發現了新的證據而重新進行審判吧。他不是為了孩子的緣故而凍得要死嗎?
周末前的星期五,律師來電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