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身人(短篇小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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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身影在瞄着我。它自始至終嚴密地注視着我,模仿着、尾随着我。盡管在燈火通明之處它變得很薄,不易察覺,卻并沒有消失。它是黑暗的一部分。一旦有月亮、燭光或路燈,隻要我走到有側光的地方,它就一定會沒羞沒臊地大膽暴露自己,與我相對。然而影子就是影子,與我無關,不論它幹什麼,我不會幹預。猶如任何人對自己的身影不負其責一樣,我也從沒想到過對它的行為承擔任何責任。
見到韓頭條,大約是在兩個月前。我作為檢查官,正在領導調查一系列發生在,确切地說是猜測,以北漢江某地為中心的漢城郊外謀殺案。他便是這一連鎖殺人案的嫌疑犯。搜查工作展開不久,我就對他進行了集中審問,因為在大家看來,他的嫌疑是再清楚不過的了。
當他被搜查員帶進審問室時,我有意不看他,低着頭瞧着搜查記錄。但我的全部神經正集中在他的身上,我知道,他正在狠盯着看我的額頭與雙肩。我“啪”的一聲合上記錄本,擡頭一望,他便把目光悄悄移到了一旁。蒼白的臉、略翹的唇角、幹瘦的身子、無力的四肢,這便是我對他的初次印象。
誠然,我幹檢查官工作已多年,但我仍然不習慣于第一次面對嫌疑犯。這跟醫生每每面對陌生的病人,心中感到不自在、慌亂是一樣的。而這又怎能治好病人呢?正基于這種自知之明,凡是我第一次面對嫌疑犯時,總想給他們一種難以捉摸的印象。在審訊者和被審訊者之間,存在适度的緊張和由此而來的威壓感是必要的。但與此同時,我也盡力讓他們覺得,我是一個性格較為單純的人,從而令他們保持警戒的同時,多少感到有些放心,這也是必要的。大多數人都不喜歡自己心中存在這種相互矛盾的情感。因為,它會削弱人的自我控制能力,從而導緻犯錯誤。
像大多數情況一樣,單從他的外貌上,我很難找到殺五人之多的兇犯的迹象。反倒是韓頭條的名字更顯得不同尋常。然而,不帶偏見看人是職業要求,而且也是為了同罪犯打交道的我自身的精神健康。
韓頭條略垂下眼睛之後,又稍擡頭正面看了我一眼。我感到一種無名的震動,就像一個上了手術台、經麻醉入眠的患者,蓦地睜眼瞧醫生一樣。不論是誰,隻要關進警察署,多少都顯得有些麻木,他卻一點也沒有。也許是這個原因,我覺得他正在觀察我,不是我而是他對我抱有興趣和好奇心。真可謂反客為主。我感到有些無奈。他用無表情的臉瞅着我,恰如剛睡醒一般,目光顯得有些苦痛,卻飽含着傲氣。那模樣試圖是想把我的視線吸引到自己身上。我像得了消化不良,剛下肚的中飯在胃中發脹。我不覺加強了審視的力度。
總之,我遲早要決定對韓頭條的起訴與否,但我仍然舉棋不定。搜查員們對我的溫和态度表示十分不滿。在他們看來,這一案件,證據充分,毋庸置疑。但我發現了幾處不甚明了的可疑點。乍看來,它順理成章,不妨就此結案。但細想來,它未免過于完美。在那光滑的表面之下,也可能存在着空洞。所以,我總是不斷地搖頭否定之。輿論界對此尚毫無知覺。此間,搜查本部堅決反對消息外漏。因為如果韓頭條的自白屬實,那麼這将是一樁轟動世人的獵奇事件,需要格外小心才是。但有關逮捕韓頭條及其連鎖殺人案的種種傳聞與猜測,在警察廳早已不是新聞。因此,聞風而動的記者們豎耳垂涎找上門來,隻是一個時間問題。但就獲得這般回旋餘地,于我們而言,也算是一大功勞。
按搜查記錄,他叫韓頭條,三十七歲,祖籍中部内地常柳。一個大雨滂沱的夜晚,在漢江大橋上,他正往暴漲的江水投一個大麻袋時,被巡警發現。起先,警官簡單地以為他是扔難以處置的垃圾或者工廠廢棄物。但待到查看運貨的汽車,發現車廂底部有一攤血水。面對警官袋中何物的質問,他三緘其口。
警官給他戴上手铐帶走了。第二天,交給了兇案組。搜查官委托國立搜查研究所做血液鑒定的同時,提審了韓頭條。但他仍拒不開口。第二天,得知那血迹為他人所有。搜查員按住民證上的地址,搜查了他的房間,并在那兒看到了驚人的景象。他的家位于漢江北面、靠近格林貝爾地區的山坡上,是座洋房。在它的地下室裡,散放着分明殺過人的物品。“散放”一詞用得不妥,因為那些大大小小的物品,都擺得整整齊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