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家祖傳着一套掏狼窩的手藝,父親臨去世的時候一再叮囑我,千萬不能把這門手藝丢了,要把它一代一代地傳下去。父親的話是有道理的,因為有了這門手藝,就是生産隊遇到了顆粒不收的年頭,也能有碗飯吃。而随着“戰天鬥地學大寨”的年頭越來越火,狼群越來越少,隻有到深山老林裡才能掏到狼窩。
記得上世紀60年代末,我剛高中畢業就到生産隊當社員了。那時“學大寨”抓得緊,我剛下生産隊又什麼活計都不會幹,一天累得要死,才評三等工。也就是說同樣勞動一天,别的社員掙十分工,我隻能掙九分工,心裡不服氣也沒辦法,誰讓你活計不如人呢?因此我總琢磨着掏狼窩比在生産隊勞動合算,因為附近的狼窩越來越少,價錢直線攀高,掏到一窩少說也能賣個千兒八百的。那年月,在生産隊起早貪晚地勞作一年,頂多也能分到千兒八百塊錢。這個合算的買賣,說啥也得去幹。
那年初冬的一天,下了第一場雪,生産隊沒有什麼活計,破天荒地放了一天假。真是天賜良機!我帶着掏狼窩的“四大件”——手電筒、麻袋、鐵錘和鋼釺來到了離家三十裡遠的對頭砬子溝裡,一個山岡一個山岡地搜尋狼的蹤迹。不到中午,我就發現了一行狼的蹤迹,可是找到狼的蹤迹并不等于就找到了狼窩,山裡的狼越來越狡猾,它把洞口造得十分隐蔽,沒有經驗的人是很難找到狼窩的。但這難不倒我,沒有多長時間,我就在一塊大石頭的下面找到狼窩的洞口。
狼洞一般都是一米左右大小,特别深長,有的竟長達二三百米。我把麻袋系在腰上,把鐵錘掖在麻袋裡,一手拿着鋼釺,一手拿着電簡,四肢趴着鑽了進去。洞裡黑漆漆的,手電筒的光就像螢火蟲似的,爬行在狼洞裡,最容易讓人聯想到的就是進地獄。但我經常跟父親掏狼窩,所以一點也不覺得害怕。爬了一百多米,我發現眼前的石頭特别多,狼洞在大塊的石頭間拐拐繞繞。在通過兩塊石頭的夾縫時,一下子變得很狹窄,我試了試,沒有鑽進去,就把手電筒放在一邊,用鋼釺擴大洞口。好在這裡的石頭很松散,沒費多大的勁兒,就将擋道的一塊石頭挪動了位置,通道變寬了。過了這裡再往前爬,則一路暢通。
半個小時後,我爬到了洞的盡頭,找到了狼窩。狼窩足有半間房子那麼大,挺寬敞。我直起身來,一邊揉着發酸的腰,一邊用電筒四處搜尋,終于發現了一窩狼,一共四隻,我想今天的運氣不錯。衆所周知,狼是最狡猾最兇殘的野獸,若是在野外,别說是一個人,就是幾個人也不是群狼的對手。可是,每當有人光臨它的窩巢時,它就變得膽小如鼠,既不攻擊,也不逃跑,而是如羊群似的相互擁擠,邊擠邊渾身哆嗦得放響屁,用綠熒熒的眼睛看着你,乖乖地等着你的發落。我不慌不忙地拽出背後的鐵錘來到狼的跟前.照着其中一個的腦門,又準又狠地砸下去,隻聽噗的一聲,那個不可一世的東西就不聲不響地趴下了。遇到這種兇狠的襲擊,其他的狼可能是吓呆了,吱吱地放響屁,嘩嘩地撒尿,總之一點兒也不反抗。也許我的祖輩們就是抓住了狼的這個弱點,才摸索出了捕殺它的這套手藝。我解開麻袋,把死狼扔進袋子裡,把袋口系在腰上,然後轉過身,在三雙綠熒熒的目光之下,拽着那隻死狼向洞外爬去。輕車熟路,不一會兒,我就從洞裡爬了出來。我估算了一下,這一進一出,隻用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就是把這四隻狼都弄出來,天剛眼前黑,頂着星星回去也沒問題。這樣想着,我把死狼放在洞口,回頭又鑽進洞裡。
還是重複着祖傳的那種殘忍方法,我又把一隻狼錘死後,裝進麻袋裡拖着向外爬。然而,當爬到打通的那塊石頭旁時,我不禁大吃一驚,也許是因為這裡的土質太疏松,或者是因為我動了那塊石頭使上面失去了支撐,眼前已出現塌方,洞被沙土石塊嚴嚴地堵死了。我第一趟出去時已經把鋼釺帶出去了,哪曾想遇到塌方,沒辦法,隻得用雙手去扒洞,可越扒土越多,扒了很長時間才前進了一小步。這時有一塊很大的石頭擋住了去路,我用雙手一遍又一遍地摸着它的邊緣,企圖找到一個可以突破的地方,結果卻讓我非常失望。汗水滲進了眼睛裡,格外地澀。在如豆的手電筒光裡,我恍恍惚惚地看到一片鮮紅,我還以為是幻覺,擦了擦眼睛仔細一看,竟是血迹!不知什麼時候起,我的雙手已經變成了血葫蘆!
我暗暗叫苦。一般說來,掏狼窩都要兩個人以上,洞裡洞外有個照應。可我吃慣了獨食,掏狼窩從來都是耍單幫。這次如果爬不出狼洞,是不可能有人來救我的,因為根本就不會有人知道我被困在這裡。手電筒的光越來越暗,為了省電,我把手電筒關了。瞬間,洞裡一片漆黑。我掏過無數次的狼窩,死在我手中的狼更是不計其數,在狼洞出出進進是我最大的樂趣了,可此時我卻覺得從來沒有過的恐怖。我一次次地向堵在前面的石頭發起攻擊,但一次次地都灰頭喪氣地縮回來,手指頭好像已經磨去了半截,再也不敢去觸摸那堅硬的石頭。随着體力一點點的消耗,我開始絕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