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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鹹魚她躺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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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7章 失敗的人生7

書籍名:《快穿之鹹魚她躺赢了》    作者:林喵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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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身到那會兒才醒悟過來,但晚了,周影已經過的很好了,早就不需要她的照顧了,相反,還因混的好,能肆無忌憚嘲笑她的落魄了。
              而周父周母也過了六十歲,她就是不贍養,周父周母如果告她,她也得照樣贍養了。
              原身這時已經深深後悔自己當年做的了,而琳琅這次來,就是想彌補她的人生,讓她的人生不再失敗,也不用再次後悔。
              不但不用再次後悔,還要讓那些對她不好的人,好好地後悔去。
              且不說琳琅給周父周母弄了個幻夢符,讓他們好好地感受了一下沒有原身的世界,他們會過的多麼糟糕,讓他們少罵點原身,隻說當下,再一次過年的時候,琳琅照樣沒回去,而周父周母一點也不将這個大女兒放在心上,聽大女兒說沒錢,回不去,照樣不給琳琅錢,随琳琅繼續在外面呆着,顯然,哪怕兩年過年不回去,他們一點也不想大女兒,甚至還生大女兒的氣——這麼長時間了,大女兒沒給過他們錢了,這讓他們自然不高興。
              因為生氣,所以看大女兒因為缺錢不回來,找他們要錢買車票,心裡隻有一肚子火,哪來對女兒的想念,雖然嘴上沒說,但心裡想着,愛回不回,不回來拉倒。
              琳琅看他們這個态度,也樂得自在,當下便繼續搞自己的理财。
              這時候琳琅的錢已經有不少了,準備買自己的房子了。
              原身呆的這個大城市,房價這會兒已經在飛速上漲了,但經過去年一翻大漲後,這會兒已經橫盤了,未來會橫盤兩年左右,然後又會大漲。
              橫盤的時候,就能撿漏,因為有些人覺得,已經漲到了這樣的地步,漲不上去了,可能會跌。
              橫盤的時間越久,願意降價賣房套現離場的就越多,都是生怕這個城市的房價,已經漲到了頂,再不套現離場,就賣不掉的人。
              琳琅打算撿個漏,等到時又漲得厲害了,可以将房子賣了,到時等過兩年暴跌時,再撿漏買一個,慢慢等暴跌過去,房價再次上漲。
              當然了,既然準備撿漏,那這個時限,自然是這兩年,畢竟過了這兩年,又要大漲,到時可就撿不到漏了。
              之所以準備買房,而不是繼續薅騙子公司羊毛,是因為國家已經開始管這些騙子公司了,将來P2P公司會被嚴格監管,且也不是誰都能拿到開P2P公司的牌照,這樣一來,P2P公司的高息理财,雖還有,但會迅速下降,這樣,她就是買房子比較賺錢了。
              原身對股市、P2P這些都不了解,但對這個城市的房價還是了解的,因為她當時曾後悔過,沒在這個大城市買房子,卻将錢給了周影和家裡用,當時一直想着,要是當年将錢買了房子——買不起市中心的,可以買遠郊的小戶型嘛,一些小的便宜的,還是能首付得起的——憑着這些大漲,也能賺到一些錢,不會混的那樣差了,畢竟隻要将這個城市的房子賣了,也是一大筆錢,可以在小城市過着不錯的日子了。
              既然原身想在這個大城市買房子,那琳琅就幫她實現她的願望好了,反正本來,琳琅也想在這個城市買房子的。
              而琳琅這會兒,早已做過調查,準備買的小區也選好了,就等着撿漏了。
              琳琅相信,肯定有漏能撿的,就是要随時關注着市場上的動态,免得被别人搶了,要知道,一些好小區,一旦出現一個跌到冰點的二手房,肯定會有人搶的,沒第一時間看到消息出手,往往會被别人搶了。
              琳琅将這個撿漏的價格,定在比最高點腰斬的線上。
              自從橫盤以來,已經有不少房子在降價賣了,但離最高點,降的還不夠多。
              但琳琅相信,比最高點腰斬的房子,是肯定會有的,因為最高點的價格,不少高的離譜了。
              好比,瘋漲前可能隻要五萬一平的房子,經過瘋漲後,漲到了十幾萬一平,這就算腰斬,也比五萬還高,而就這個價格,在兩年橫盤後,甚至會漲到将近二十萬一平,也就是琳琅原身記憶中,這波會漲三四倍的事。
              當然了,二十萬一平顯然漲的吓人了,所以後來又會暴跌,然後經過很長一段時間,又會慢慢漲回去。
              當然了,這個價格,自然是豪華樓盤的房子,一些不那麼豪華的樓盤,價格就沒這麼離譜。
              不提琳琅準備撿漏,這天琳琅在某個之前吃過,非常好吃的火鍋店吃火鍋的時候,碰到了熟人。
              正是她之前公司的同事。
              這時看到她,不由驚訝,有些猶豫地上前道:“你是……周琳琅吧?”
              不怪她有點認不出來了,一來她跟琳琅有兩年沒見過了,有點忘記了;二來,琳琅變化太大了!
              之前原身在公司時,由于做的是名義上叫文員,其實是打雜的活,算是公司最低層,所以跟公司其他人比起來,工資是非常少的,也因此,原身不敢花什麼錢,省吃儉用,平常都不敢買什麼衣服鞋子包包之類,看起來土裡土氣的,渾身透着一股清貧味。
              但現在,琳琅雖然不會浪費錢,買什麼溢價太高的名牌,但,起碼買的是穿的舒服的衣服,原身那些太廉價,不是好面料,穿着身體不舒服的衣服,琳琅大多扔了。
              再加上琳琅跟原身的氣質大為不同,導緻琳琅跟原身,不是特别熟悉的人,根本認不出這是同一個人,還以為這是兩個人。
              這也是這個同事,這會兒猶豫着不敢認的原因。
              琳琅看向發聲的人,發現是以前的同事,且這人在公司沒做過欺負原身的事,于是便回應了,當下點點頭,道:“是我啊,李姐。”
              被琳琅叫李姐的人看琳琅承認了,當下不由在琳琅的桌子邊坐了下來,上下打量她,道:“琳琅,你變化真大,我都認不出來了,你這是找到更好的工作了吧。”
              不是什麼朋友,隻是一起工作過的同事,琳琅沒必要跟對方交代的那麼詳細,所以這時聽對方問,便笑了笑,沒說是,也沒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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