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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書籍名:《别墅疑雲》    作者:厄爾·斯坦利·加德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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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事,保羅?”

“關于消防龍頭前那輛汽車的一切都查清楚了,”德雷克說,“大約午夜時下崗的彼得·萊昂斯,貼上了第一張罰款單。午夜以後,又有兩張罰款單。警方已經得到了命令,注意那條大街。他們在那兒有好多違章停車的麻煩,接到了許多關于擋住車道的投訴,因此下達了命令,注意那個地區的汽車,第一次違章停車時就貼上罰款單,然後對那輛車保持注意,在貼了第三張罰款單後命令人把它拖走。

“在警方發現了拉蒙特的車的重要性之前,它一直是按慣例處理的。到那時,那輛車已經被拖走了。當然了,在謀殺案之後,人們發瘋似地急忙在那輛車上到處找指紋。我認為他們找到了一些。”

梅森仔細考慮這番話。

“噢?”德雷克說。“這是不是有力地擊中了你?”

“我不知道。”梅森說,“我們要看看發展的情況。”

梅森律師說完繼續走向審判室。

貝頓法官使法庭安靜之後,梅森說,“如果法庭需要,要我認可那位管停車的警官的證詞。我當然同意這樣做,這樣既節省時間,又不影響被告的諸多權利。但是,關于在9  點鐘在那輛車上貼上第一張罰款單的彼得·萊昂斯警官的證詞,我感到,被告的利益需要我對那位警官進行提問。因此我現在通知檢方,我願意就萊昂斯在直接詢問中可能做出的證言做出認可,而同時,我現在願意行使我進行提問的權利。”

“很好,”貝頓法官說,“我想檢方将讓萊昂斯警官到這裡接受提問,雖然法庭看不出與那輛停放的汽車有關的證詞有任何重要的意義。”

唐納德·卡森彬彬有禮地微笑着站起身來,說:“我不僅确實同意法官大人的意見,而且,現在看起來,他的證詞隻會造成本案中的耽擱,我将撤回我的提議,我們将根本不使用萊昂斯警官的證詞。”

“那麼你撤回你關于萊昂斯的證詞的提議,他将不會被當作證人嗎?”

貝頓法官問道。

“是的,法官大人。”

“請等一下,如果法庭同意的話,”梅森說着,站了起來。“我們反對這樣做。萊昂斯警官已經牽扯到這個案子之中了,現在已不可能從這裡撤出去了。辯方有權對他進行提問。”

“但是檢方現在撤銷了那個證人。”貝頓法官說。

“檢方不能那樣做。”梅森說,“本來已認定萊昂斯警官要在法庭作證,以證實某些事情的發生。這涉及到我是否能夠行使我對證人進行提問的權利的問題,我要求行使我的權利。”

貝頓法官皺起了眉:“那很重要嗎,梅森先生?”

“我不知道,”梅森坦率地承認,“這正是我打算弄清楚的。”

“很好。”貝頓法官微笑着說,“我認為梅森先生說得對,檢察官先生。

你的提議被作為建議提出,但不被接受。辯方有權對證人提問。你們要讓萊昂斯先生上法庭。”

“我不知道我們是不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内通知他,使他能趕到法庭,”

卡森說,“而且我一點兒也不知道,辯方會想對那位警官進行提問。”

“好吧,你顯然是猜錯了,”貝頓法官搶白說,“法庭相信,你會安排萊昂斯警官到這兒來接受提問,以使這個案子不被耽擱。現在,你的下一個證人是誰?”

“兇殺組的特拉格警官。”卡森說。

“很好。讓特拉格警官上證人席,并且安排讓萊昂斯警官到這兒來,以便能對他進行提問。”

“如果我可以請法庭寬容一會兒,”卡森很勉強地說,“我會看一看,能采取什麼辦法把萊昂斯警官找來。”

卡森怒目注視着佩裡·梅森,踮着腳尖向一位警官走過去,向他耳語了幾句,随後挺直了身說:“請特拉格警官上證人席。”

寬肩膀、花白頭發的特拉格警官,笨拙地走上證人席,宣了誓,報出了他的姓名、地址和職業,期待地面對着卡森。

“你是在8  日下午被叫到了拉蒙特發展、鑄造與工程公司在柴茨沃思的别墅嗎?”

“是的。”

“在此以前發現的洛林·拉蒙特的屍體,當時還在那兒嗎?”

“不在。在我趕到那兒以前,那具屍體已經被移走了。”

“現在,警官,我并不想花許多時間去重溫已經顯而易見的一些細節,所以,在法庭的許可下,我要問幾個問題,在對洛林·拉蒙特的衣兜進行搜查時,你在停屍房嗎?”

“在。”

“在那些衣兜裡發現什麼特别不同尋常的東西了嗎?”

“發現了。”

“什麼?”

“一輛汽車上的配電系統中的一個旋轉零件。”

“現在那個零件在你手中嗎?”

“在。”

“請你把它拿出來好嗎?”

特拉格警官把手伸進衣兜,掏出一個封上的信封,從兜裡掏出一把小刀,把信封的邊裁開,掏出了一個小物件,把它交給了那位地方副檢察官。檢察官轉過來把它交給梅森審查,然後又向證人轉回身去。

“這個零件在汽車的配電系統中的作用是什麼,警官——如果你知道的話?”

“它将旋轉中的電力傳給不同的火花塞,以使氣缸按順序打着火。”

“如果這個零件從車上卸掉,對點火系統起什麼作用呢?”

“點火系統就失靈了。你無法把任何電流傳送到火花塞那兒。”

“因此,汽車就不可能啟動了?”

“對。你無法使馬達啟動。”

“而這是在死者的兜裡發現的?”

“是的。”

“你對于本案被告的汽車熟悉嗎?”

“熟悉,先生。”

“你能夠說出,我現在遞給你的這個零件,安在被告汽車的配電系統中是否合适嗎?”

“合适。”

卡森繼續向特拉格警官提問:“你對于被告的汽車在5  日晚上是否處于運行狀态做過調查嗎?”

“做過。”

“你發現了什麼?”

“那輛車5  日整夜和6  日的上午都在停車場。在6  日的上午,一個機械師來到那個停車場,檢驗并修理了那輛車,以便它能正常啟動。”

“你知道那個機械師發現那輛車出了什麼毛病嗎?”

“知道。”

“什麼毛病?”

“配電器上丢失了這個零件。”

“這個零件?”

“或是這個零件,或是一個和它一模一樣的零件。”

卡森說:“我現在要求将這個旋轉零件作為公訴方的物證。”

“可列為物證B  —7  号。”貝頓法官說。

“很好。我們來把它标為物證B  —7  号以供辨認吧。”

“我說,特拉格警官,”卡森又一次向證人轉回身去,繼續說道,“你就被告在本月5  日夜晚的行蹤對她進行了盤問吧?”

“是的。”

“那一盤問是什麼時候進行的?”

“7  日,在被告被警方拘留以後。”

“在那一談話進行時有誰在場?”

“我和拉爾夫·格雷夫,他是一名警官。”

“為了使被告開口,是否對她進行了任何誘導、威脅或許諾?”

“沒有。”

“是否告訴了她她的權利,和事實上她不必講話?”

“告訴了她,她可能說出的任何話可能被用作對她不利的證據。我問她,她是否想就5  日夜晚在什麼地方做出解釋,她是否和洛林·拉蒙特在一起。”

“被告說什麼?”

“她簡要地說了,她在停車場努力想把她的車發動,但車不啟動,洛林·拉蒙特來了,主動提出讓她搭車。他帶她到了拉蒙特公司名下的那個鄉間别墅,在那兒他試圖對她非禮,這是在他做好了火腿雞蛋晚餐,她烘好糕點之後。

她很憎厭他的求愛表示,跑出了那個鄉間别墅,沿着道路向前跑;他開始開着他的車追她,于是她迂回到路的另一側,爬過刺鐵絲網,這時她意識到了,他在按着她留在潮濕的地面上的印記追蹤她,他追到她爬過鐵絲網的地方後,停了下來,離開了汽車,讓馬達空轉着。趁他爬過圍欄來追她,她設法又從原路折回,翻過圍欄,跳上車,在他能追上那輛車以前開着他的車跑了。

“她還說,她把那輛車開回了城裡,随後,她感到她要給那一事件添加一種她稱為嘲諷的帶幽默意味的東西,故意把它停放在一個消防龍頭的前面,下車走了。”

“她說那是幾點鐘了嗎?”

“她說她認為那是大約8  點一刻到8  點半的時候。”

“而她故意把車停放在消防龍頭的前面?”

“在那個消防龍頭的正前方。”

“把鑰匙留在車裡了?”

“是的。”

“現在,往回退一下,她對你說死者做了火腿和雞蛋嗎?”

“是這麼說的。”

“她說他們分享了那火腿和雞蛋嗎?”

“她特别聲明,在吃那火腿與雞蛋之前發生了讓她逃跑的事情。”

“你是否,”卡森問道,“通過對證據和任何可能提供确證的物件進行親自檢查,并努力去對這一供詞的某些方面予以核實了?”

“是的,先生。”

“你做了什麼,發現了什麼?”

“首先,我們在洛林·拉蒙特的車上查找了指紋。我們在後視鏡的背面發現了被告的兩個指紋。我們還在那條路上進行了搜尋,試圖發現一些可以證實被告的供詞的痕迹。”

“你們發現了什麼?”

“我們發現,在那條土路上過往的車太多了,所以不可能在那條路上發現腳印。在發現那具屍體後,由于受害者的社會地位與經濟地位的顯赫,那一罪行的性質引起了公衆廣泛的興趣,所以來來往往的車輛極多。”

“就在那條道路上嗎?”

“對,先生,就在那條路上。”

“那麼,那個與那條道路相接的地方——那條邊坡呢?”

特拉格警官仿佛在打起精神接受攻擊似地端正了肩膀。“我們發現,”

他說,小心翼翼地挑選着詞語,“被告為了證實她的故事而布置了證據的地方。”

貝頓法官迅速地擡起頭來,那一回答使他突然集中了注意力。他瞥了一眼佩裡·梅森,又看了一眼唐納德·卡森,最後看了一眼那個證人。

“基于這位證人提供證言,做出了一個結論,對那個問題是否有反對意見,或是否有動議要提出?”

梅森說:“我并不打算抗議,而是想就這一點對證人進行提問。”

“你不能就那麼懶散地坐在那兒,任人把無關緊要的事提到一個案子之中,同時提出進行提問。”貝頓法官說。

“我不認為它無關緊要,”梅森說,“如果被告确實安置了這一證據的話,那麼它是一個非常重要、非常有說服力的事實。”

“但是那位證人并不确切知道她安置了它。”貝頓法官搶白道,“我認為提出抗議,提出動議,是你的職責。”

“如果法庭同意的話,”卡森說,“我認為這位證人确實知道這件事。

我認為有關這一要點的旁證證據能确證有罪,我們歡迎進行提問;這位證人和檢方都歡迎。”

“嗯,并不是由法庭來告訴律師怎麼辦他的案子。”貝頓法官說,“無論如何,這位證人肯定已經通過作證得出了一個結論。”

“我認為,由于證人受過的專業訓練和他在這樣的事物上的特殊才能,他是完全有能力做出這一結論的,”佩裡·梅森很有禮貌地說,“辯方沒有異議。”

卡森轉回到被告的問題上:“你發現了什麼?”

“開始,在7  日上午,在我們訊問被告之前,我們發現有人從被告的裙邊上割下來一塊。那塊布是用刀子割的。然後這片東西被拿到犯罪現場附近那個裝着刺鐵絲網的圍欄那兒。有人把它插在刺鐵絲網圍欄上,位置很顯眼,肯定會引起人的注意。

“接着我們發現,某個穿着高跟鞋的女人,被人舉起,背抵着那個邊坡,被放到那松軟的土地上,留下了高跟鞋的鞋印,顯然是企圖讓人看起來,這個人曾經從圍欄鐵絲網較低的地方偷偷地翻了過去。”

“你是否可以肯定,特拉格警官,這個留下那些痕迹的人,不是從圍欄的鐵絲網下面偷偷溜過去的嗎?”

“肯定。”

“為什麼?”

“因為在圍欄的背後,地很軟,足以保存高跟鞋的印記,但在圍欄的另一側沒有痕迹——就是說,離開那條路的那一側。”“你們随後找到了那條被割下一塊布的裙子了嗎?”“我們找到了。”

“在哪兒?”

“那是被告的一條裙子,被留在她的寓所裡并很引人注意地懸挂着,它挂的地方幾乎不可能使人看不到它。”

“你帶着那條裙子嗎?”

“是的。”

“請你把它拿出來,好嗎?”

特拉格打開一個公事皮包,掏出了麥吉·埃爾伍德與佩裡·梅森一起造訪阿倫·費裡斯的寓所時穿着的那條裙子。

“你帶着從那條裙子上割下來的那片布嗎?”

“是的。”

“請你把它拿出來好嗎?”

特拉格拿出了撕下來的那塊布。

“這塊三角形的布片放在那個裙邊上合适嗎?”

“合适。”

“請你向法庭展示好嗎?”

特拉格将那條裙子在他膝上攤開,拿起梅森從那上面割下來的那三角形的布片,合适地對在裙子上。

貝頓法官皺着眉,從法官席上向前傾身,仔細看着那片布和那有毛邊的裙子,随後不祥地瞥了一眼佩裡·梅森。

“請讓法庭檢驗那件東西,警官。”他說。

特拉格将那條裙子和撕下來的那片布攤開在法官席上。貝頓法官仔細地把它們對在了一起。

“我們現在要求将這條裙子和這個布片列為公訴方的物證,适當的号碼是——裙子是B  —8  号,布片是B  —9  号。”卡森說。

貝頓法官說:“當然,在這兩件東西被列為物證之前,律師有權先提問這位證人。律師想這樣做嗎?”

“是的。”梅森說。

“很好。你可以進行提問了。”貝頓法官說。

梅森向特拉格警官微笑着:“你說過,那一證據是旨在證實被告講的事的?”

“不可能有任何其他解釋。”特拉格幹脆地說。

梅森微笑了:“那麼那一企圖就是相當愚笨的了,警官。一個試圖證實被告講的事的人,至少會讓那個留下痕迹的年輕女子到圍欄的另一側去,而且在松軟的土地上跑動。”

“可能沒有時間。”

“而且,”梅森繼續不動聲色地說,“你聲明,那條這個布片從中割下的裙子歸被告所有。”

“那是她的尺寸,而且是在她的寓所發現的。我認為那足以證明它歸誰所有了。”

“你是否做了任何努力,去搞清被告是在哪兒購買的這條裙子,警官先生?”

“沒有。”

“為什麼?”

“因為我認為那沒有必要。”

“你是否做了任何努力,去找到那條裙子上的清洗标注?就是洗衣工們做的識别标記?”

“是的。我們在那條裙子上發現了那個代碼數字。”

“你是否做了任何努力,去追查那個清洗标記了?”

“還沒有呢。”

“你知道,不同的洗衣工使用不同的代碼标記,那些标記有時是用去不掉的墨漬标注的,有時是用隻在紫外線下才能看見的墨漬标注的,通過這些數字追查到一件衣物的歸屬是可能的嗎?”

“那是警方經常使用的技巧。”

“但你在這個案子中沒有使用它?”

“還沒有呢。”

“然而你已經作證說,這條裙子歸被告所有嗎?”

“根據我們掌握的證據,我仍然說這裙子歸她所有。裙子的尺碼是被告的尺碼,而且是在被告的寓所找到的。”

“我說,”梅森說,“這一小片挂在刺鐵絲網圍欄上的布片吸引了你的注意力,對吧?”

“是的。”

“而且引起了你對那些痕迹的仔細研究?”

“是的。”

“而從那仔細研究之中,你得出了結論,有人做了一項努力,來為被告的故事提供我們可能稱之為一種虛假的證實的東西嗎?”

特拉格說:“我相信被告殺死了洛林·拉蒙特。可能有一些可使罪行減輕的情況,但是,被告并沒有把這些情況如實講出來,而是編造了一個被追逐越過刺鐵絲網圍欄的故事,并且特意去安置了可以證實她的故事的證據。”

“那是這位證人的個人看法。”貝頓法官指出。

“這是他作為一個專家擁有的看法。”卡森堅持說。

“說到底,”貝頓法官說,“這都是預先進行的事,辯方律師顯然在考慮一個計劃。但是,無論是否存在反對意見,本庭并不想把時間都花費在看法和結論上。我們繼續這個案子吧。”

“這一證據是否使你在發現這塊布的地方附近,對那座别墅及其周圍進行了進一步的搜查?”

特拉格猶豫了一下,随後說:“嗯,是的。”

“而如果不是因為圍欄上那片布,非常可能你們就不會搜查到那别墅周圍的鄉間了吧?”

特拉格冷冷地微笑了。“任何事都是可能的,梅森先生。”

“而你們對周圍鄉間的搜索發現了其他确實證實了被告的故事的證據嗎?”

“有一些痕迹,”特拉格警官說,“但這些痕迹都是僞造出來的證據的一部分。”

“你怎麼知道的?”

“那地面分兩大類,或者也許我該說三類。首先,是那條道路的表面。

這是一條土路,被雨澆過了,顯示出一些可能是在5  日夜晚留下的痕迹,但它們被随後下的雨弄得模糊不清,在6  日或7  日肯定是不明顯的。第二類地面是那條道路一側的松軟土地。在道路一側有一些窪地,從道路上留存下來的水流到了那裡。那塊地在一段時間裡保持松軟。通向那條道路兩側的那條邊坡情況也相同。在那條圍欄的另一側,在那條道路的西邊,我們接觸到第三類地面。這是上面覆蓋着草和其他植物的土地,一般的腳印在這兒是看不見的。然而,一些高跟鞋的印迹在各處分明可見。我們确實發現了一些高跟鞋留下的印記,但是沒有一種足夠的程式來使我們對那些印記做出一種精确的解釋;而且我們知道,那整個證據都是僞造出來的,因為,在圍欄另一側相距最近的鞋跟印迹是在距那個布片的發現地點27英尺的地方找到的。”

“如果不是因為圍欄上那片布,這些痕迹不會被注意到吧?”

“那一點我無法說。”

梅森向地方副檢察官轉過身去,問道:“你想引入這件衣物作為證據嗎?”

卡森說:“我想引入這件衣物作為證據。”

“那麼我要堅持,對那清洗标記進行追查。”梅森說,“除去那條裙子是在被告寓所中找到的以外,并沒有說明歸屬權的證據。到目前為止,關于歸屬權的任何證據都不過是這位證人做出的一種推論罷了。”

“關于歸屬權有許多的旁證證據呢,”卡森說,“它是在被告的寓所找到的。是她的尺碼。它曾在一種妄費心機的匆忙企圖中被用來證實一個僞造的故事。”

貝頓法官說:“在這種情況下,現在隻對這件衣物做一辨别标記。我們将在其所有權得到證實以後對它予以承認。這樣,梅森先生的提問結束了。

檢察官先生,你可以進行你對這位證人的提問了。”

卡森向特拉格轉過身去,問道:“你發現任何否定被告的故事的物證了嗎?”

“許多。”特拉格警官未加渲染地說。

“請你告訴法庭那是什麼好嗎?”

“首先,死者穿過的鞋并沒在泥地上走過。鞋上根本沒有泥。死者穿過的褲子也根本沒有沾過潮濕的灌木叢的印記。死者穿過的衣服上根本沒有泥,如果他曾經從一個刺鐵絲網圍欄下面鑽過的話,是會有泥的。被告聲稱沒有碰過的火腿雞蛋晚餐實際上被吃掉了。”

卡森得意地向梅森轉過身去。“你可以進行繼續詢問了。”

梅森若有所思地皺着眉:“你們檢查了死者穿過的鞋?”

“是的。”

“沒有發現泥污?”

“根本沒有。”

“褲腳的翻邊呢?”

“沒有泥污的痕迹,沒有任何迹象顯示曾穿着這身衣服在任何潮濕的植物中走過。如果死者在圍欄另一側的草地上跑過,或者如果他在那條道路的泥中趟過的話,他的衣服上會留下這樣的印迹的。鞋上會留下不會被誤解的泥迹,褲子的下沿部分會被浸濕的。”

“将你的注意力轉向被告的寓所,”梅森說,“你們發現沾着泥污的貼身短内褲了嗎?”

“發現了。”

“你們是否已經搞清,那泥土與拉蒙特别墅周邊地區的泥土是否相同了嗎?”

“沒有。”

“我可以問問為什麼嗎?”

“我們認為那些衣服和我們發現的那條撕破的裙子一樣,是故意安置在那兒的。”

“急于做出結論,”梅森說,“總是很危險的,警官。我建議警方努力去将那件沾上泥污的衣服與犯罪現場附近的泥土核對一下。我沒有問題了。”

“檢方還有問題嗎?”貝頓法官問卡森。

“鑒于已經發展到這一局勢,我還有一個問題問特拉格警官。”

“很好,問吧。”

卡森向特拉格警官轉過身去:“你們在死者當時穿的鞋和褲子上做了辨認标記了嗎?”

“我做了。”

“你帶着那些衣物了嗎?”

“是的。”

“你能在10分鐘内把它們拿到這兒來嗎?”

“完全可以。”

“我可以請求法庭休會10分鐘嗎?”卡森問,“以便等候特拉格警官把這些衣物拿到這兒來?”

“很好,”貝頓法官說,“我們休會10分鐘。但這将是給予的最後一次寬容了。如果還有任何檢方想引入的證據,要确保它們在這兒,檢察官先生。”

貝頓法官站起身,走進他的議事室。

梅森向阿倫·費裡斯轉過身去,“你看,阿倫,我要你對我說實話,即使這讓你很難受。”他說,“因為對律師說謊而付出的昂貴代價是你所承受不起的。”

她點點頭。

“如果你對我說了謊,”梅森繼續說,“你就完了,我認為我無法把你解救出來。但無論如何,如果你已經說了謊的話,我現在想知道。”

“我告訴你的是絕對的實話,梅森先生。”

梅森搖搖頭:“如果他們拿出了那雙鞋和那條褲子,而那雙鞋上根本沒有泥土的污漬,褲腿的下邊根本沒有被沾濕過的印迹,像一個從濕灌木叢中跑過的人身上本該留下的印迹那樣的話,你将會或者被終身監禁,或者進毒氣室。”

“我沒有辦法,梅森先生。我已經把絕對的實話告訴你了。”

梅森沉思着,沉默了。

她說:“那個兇手不可能更換屍體上的衣服嗎,在……之後……”

“噢,當然,”梅森頗多嘲諷地說,“那就試着向陪審團兜售那個看法吧。那個兇手知道你會和洛林·拉蒙特打起來,而且開着拉蒙特自己的車從他那兒逃跑。那個兇手是帶着額外的一套褲子、短襪和鞋到那兒去的。他等到洛林·拉蒙特回到那個别墅,然後用力紮死了他,然後扳開了那個人的嘴,把火腿和雞蛋塞到他的喉嚨裡,然後他脫下他的褲子、短襪和鞋,給那屍體穿戴好——就試着去面對由12個相當聰明的人組成的陪審團,向他們兜售一個那樣的看法吧。”

阿倫·費裡斯都快哭了:“但那一定是發生了的事。”

梅森搖搖頭,轉開身去。

特拉格拿着一個包回到法庭上。

貝頓法官又來到法官席上。呼喚恢複了法庭秩序,卡森重新開始了他的詢問。

“你現在手中有死者的屍體被發現時他當時穿着的衣服吧?”

“是的,先生。”

“我想要你先拿出那雙鞋來。”

“是,先生。”特拉格說着,打開了包,掏出一雙鞋。

“這是死者當時穿的那雙鞋嗎?”

“是的。”

“根據它們在屍體身上被發現時的狀況,它們現在的狀況如何?”

“除去劃在鞋跟上的粉筆标記以外,這雙鞋的狀況與當時的狀況一模一樣。”

“劃那些粉筆标記的目的何在?”

“辨認标記,以便我們在以後能辨認這雙鞋。”

卡森向那位證人走過去,拿起那兩隻鞋,走了回來,将它們交給梅森,供那位律師檢驗。

梅森将那雙鞋在手裡翻來倒去,小心地沒有露出任何表情。

“我們提出動議,将這雙鞋引為證據。”唐納德·卡森說。

梅森站起身:“法官大人,我想對這位證人進行再一次提問。”

“很好。”

梅森向特拉格警官轉過身去,“你是通過什麼方法得知,”他問道,“這是死者被殺時穿着的那雙鞋的?”

“當我看到那具屍體時,它們在他的腳上。”

“你是否努力在那座房子或院中搜尋,看看是否有其他衣物了?”

特拉格的聲音顯示出相當的憤怒:“我們當然搜尋了。我們把那個别墅整個搜了個遍,梅森先生。”

“死者在那兒有任何衣物嗎?”

“死者在那兒沒有任何衣物,除去以下例外——一雙網球鞋,和死者穿的鞋尺碼相同,一條百慕大短褲,兩件短袖運動外衣,兩條遊泳褲,一件毛巾布的罩袍,一雙便鞋,一頂亞麻高爾夫帽——沒有任何種類的衣物。”

“那兒有别的衣物嗎?”梅森問。

“沒有死者穿着可能合适的。死者的鞋是10碼半的。”

“但你們在那個别墅發現了其他衣物吧?”

“死者的父親賈維斯·拉蒙特,在那兒有一些連衣褲工作服、烹調圍裙和鞋,但賈維斯·拉蒙特的鞋是8  碼半的。洛林·拉蒙特不可能穿他父親的衣服。”

“你們仔細地檢查了那個地方嗎?”

“我們簡直把那個地方拆散了,”特拉格警官說,“包括遊泳池旁的幾個更衣室在内。”

“那個地方儲存有酒和食物吧?”梅森問。

“儲存着充足的酒、冷凍食品和罐頭食品。沒有什麼容易腐壞的東西。

有大批亞麻床單,許多毛毯,一個放冷凍食品的冷藏間,裡面滿是冷凍食品,但是,那兒根本沒有新鮮面包。然而,那兒有一個大碗,做糕點的面粉是在那裡面和的,還有一個盤子,裡面放着電爐烘好的糕點。平盤裡的糕點吃了6  塊,還剩6  塊。有一個平底煎鍋,裡面有油脂,最近用那個鍋做過飯。那油脂是火腿油。有一個小一些的平底鍋,顯然在裡面煎過雞蛋,因為鍋的外沿左邊沾着一些煎過的蛋白。有一些吃飯用過的盤子……”特拉格向唐納德·卡森轉過身去說,“這些你現在都想知道嗎,還是我該隻回答關于衣物的問題?”

“如果辯方沒有反對意見的話,現在就告訴我們這件事吧。”卡森說。

特拉格警官點點頭。“兩個裝着一些蛋黃,極少的火腿油脂的盤子,一個已從裡面盛走了一些黃油的打開的黃油罐頭,一罐果醬,幾個裝面包和黃油的小盤,裡面有糕點渣兒和殘留的果醬。有幾個杯子和碟子。”

“幾個杯子和碟子?”梅森問。

“兩個。裡面裝着少量的咖啡。有一個裡面剩有咖啡的咖啡壺,還有兩個喝水的玻璃杯。那些髒盤子是在餐室的一張桌子上找到的,那兩個平底鍋和烹調用具是在廚房的爐子上找到的。”

“我現在沒有問題了。”梅森說。

“你的意思是你的提問結束了嗎?”貝頓法官問道。

“是的,法官大人。關于那雙鞋,我此刻沒有問題了。這并不意味着我放棄我在将來向這位證人詢問涉及這些物件的問題的權利,我也不放棄在涉及任何可能被拿出的其他衣物時我對這位證人進行提問的權利。”

“很好,”貝頓法官說,“檢察官繼續吧。”

卡森說:“那麼那條褲子呢,警官?”

特拉格警官掏出了一條疊得很整齊的褲子。

“這是屍體被發現時死者穿着的那條褲子嗎?”卡森問。

“是的。”

“我提起你注意褲腰附近的某些污漬,我問你,你知道那是什麼留下的污漬嗎?”

“知道,先生。它們是血迹。”

“當屍體被發現時它們在這條褲子上嗎?”

“是的,先生。”

“而這條褲子穿在屍體身上?”

“是的,先生。”

“我提出将這條褲子作為證據,”卡森說,“和那雙鞋一起,作為公訴方的物證。”

“沒有異議。”梅森說。

“關于這條褲子,你有任何要進行提問的嗎?”貝頓法官問。

“沒有,法官大人。”

“我認為我對特拉格警官的提問到此結束。”卡森說。

“辯方要進行提問嗎?”貝頓法官問道。

“你說你們徹底地搜查了那個地方,對嗎,警官?”梅森問。

“我們徹底地搜查了那個地方,”特拉格說,“我們就差把它撕開了。”

“你們查看寫字台裡了嗎?”

“我們查看寫字台裡了。”

“你們在裡面發現了一些文件嗎?”

“發現了。”

“你們發現一個在加州第二國家銀行開戶的支票簿了嗎?”

“發現了。”

“有一些支票存根?”

“對,先生。”

“你們知道那是誰的支票簿嗎?”

“我們知道,一些支票存根上的筆迹是洛林·拉蒙特的,與那些存根相對應的那幾張支票已經被兌現了,是由洛林·拉蒙特開出的。”

“所有那幾張支票嗎?”

“其中一張丢失了。”

“那是哪一張?”

“有一個開出了一張500  元的支票的存根。”

“那張支票是開給誰的?”

“沒有人。”

“你那是什麼意思?”

“顯然,那張支票被開出了,而在那個數額被寫在支票存根上之後,出于某種原因,那張支票被從支票簿上撕了下來。那個存根上被标上了O.K.,來顯示一個沒有接受人姓名的500  元支票的存根在那兒沒有問題。”

“那是一個結論嗎?”梅森問。

“無論真僞,”特拉格說,“那是一個結論。如果你需要那些赤裸裸的事實,我要說,那個支票簿裡的一個支票存根顯示着500  元的數額。除去O.K  那兩個字母以外,那個存根上沒有别的了。”

“那兩個字母是洛林·拉蒙特的字體嗎?”

“我不知道。”

“那張留下這存根的支票,是在謀殺發生那天撕下去的嗎?”

“那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梅森問。

“不知道。”

“就在那個支票存根前面,緊挨着有另一個支票存根,是付給奧瓦爾·金曼的,對吧?”

“對。”

“而這另一張支票自然是在那第一張支票之後被撕掉的了?”

“我反對,這個問題引起争辯,需要這位證人做出一項結論。”卡森說。

貝頓法官點點頭。

“等一下,”卡森突然說,“我收回這一抗議。我想讓特拉格警官回答那個問題。”

“這個問題引起争辯,需要這位證人做出一項結論,”貝頓法官厭煩地指出,“本庭不需要證人們的看法。本庭需要事實。”

“然而,法官大人,我想讓特拉格警官做出回答,以便我們能把它記錄在案。”

“好吧,如果你收回那一抗議,我就讓證人回答這個問題。”貝頓法官說,“但是,即便沒有遭到抗議,我也不想在許多引起争辯的問題上占據時間。你可以回答這個問題了,警官。”

“回答是,”特拉格警官說,“在我看來,無論真僞,洛林·拉蒙特開始為奧瓦爾·金曼開一張500  元的支票,寫錯了支票。随後,他意識到自己的錯誤,撕掉了那張支票,銷毀了它,在那個存根上做上了O.K  的标記,以顯示在那個地方有一張空白存根是沒有什麼關系的,然後在他本該使用的支票上給奧瓦爾·金曼開了那張支票。”

梅森微笑了:“那麼在你看來這是出于無心造成的了?洛林·拉蒙特翻着支票存根,出于無心翻過了一個有支票本身連在一起的支票存根,并沒有注意到他自己在做什麼嗎?”

“我認為他一定是那樣。”特拉格說。

“那相當不可能,對吧?”梅森問道。“一個在翻支票存根的人,在碰到一個與支票相聯的存根時,肯定會知道的。”

“我認為發生的事是那樣。”特拉格警官說。

“你沒有将這個支票簿沒收,作為證據嗎?”

“什麼證據?”

“死者在他生前最後一天的活動的證據。”

“我們沒有。我們把那些支票開列了一個單子,沒幹别的。”

“那個支票簿現在在什麼地方?”

“就我所知,它仍在那個寫字台裡。我要說,薩迪·理奇蒙給我打了電話,說你命令她把那個支票簿交給警方,但是……”

“現在等一下,”貝頓法官打斷了他的話,“這一詢問離題太遠了。我們現在在得到傳聞人證據。如果辯方想那樣做,它有權将那個支票簿帶入法庭。然而,我不知道它可能和這個案子有什麼關系。”

“如果法庭同意,”梅森說,“它表明,洛林·拉蒙特到那個别墅去時随身攜帶着那個支票簿。它表明,他把那個支票簿從兜裡掏出來,而且,在我看來,給一個名字縮寫字母為O.K.的人開了一張500  元的支票。他當時很匆忙,于是隻在存根上寫上了接受人的名字縮寫字母。”

“那個存根上有日期?”貝頓法官問。

“沒有。上面隻有500  元的數字和那兩個縮寫字母。”

“但如果你的推測是正确的呢?”貝頓法官問。“你會指望通過那證明什麼呢?”

“它會證明,那天晚上有别人去了那個别墅。”

“如果你想那樣做,你可以引入那個支票簿,作為你的案子的證據。”

貝頓法官說,“但我可以向你保證,梅森先生,要讓本庭認為有别人去過那兒,要用更有說服力的證據。你還有問題要進行提問嗎?”

“沒有問題了。”梅森說。

“很好,”貝頓法官對特拉格警官說,“你可以下來了。”

“如果法庭同意,”卡森說,“公訴方不想再傳喚證人了,至少現在不想。我們可能有反駁證據。”

梅森站了起來,“等一下,”他說,“我們有權力對彼得·萊昂斯進行提問。”

“噢,對,”卡森說,“我已經派人找萊昂斯去了。等一下,我會傳喚他。”

卡森向坐在他身旁的一位警官轉過身去,和他耳語起來。

突然,那位地方副檢察官皺起了眉,變得激烈起來。那位警官搖了搖頭。

卡森傾身靠近了一些。又是一陣耳語,随後卡森挺直了身說:“法官大人,一種讓人極為窘迫的情況發生了。看上去今天是彼得·萊昂斯的休息日。

他到什麼地方去了,找不到他。我恐怕也許這件事我有部分責任。我告訴萊昂斯,除非辯方願意就他的證詞達成協議,我會需要他作為一個證人。我還告訴他,如果辯方就他的證詞達成協議的話,就不會需要他了。當梅森先生達成他的協議時,我這樣通知了我的辦公室。我辦公室中的某個人通知了萊昂斯先生,關于他的證詞已經達成了一個協議。我恐怕存在一個誤會。事實上,我坦白地向法庭承認,我,我本人,在梅森先生提出他有權對那位警官進行提問之前,我并沒有充分認識到梅森先生要求所具有的重要性。

“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梅森先生說出他要在提問中提出的要點的話,我或許可以就彼得·萊昂斯在接受提問時會做出的證詞達成協議。”

梅森搖搖頭:“我需要對這個證人進行提問。”

貝頓法官煩惱得皺起眉頭:“當然,梅森先生,你有這個權力。”

“坦率地說,法官大人,此刻我正就本案形成一種說法,在我首先問那個證人某些問題之前,我并不想洩露——說到底,這個證人是個警官,他是檢方的證人。我看不出我為什麼要把我在進行提問時的整個攻擊計劃告訴這位地方副檢察官。”

“你對他的證言提出疑問嗎?”貝頓法官問。

“我可能對他的證言和他的可信性提出疑問。”梅森說。

“但那很荒唐!”卡森提出了抗議,“這個人是位警官。在他由于違章停車在洛林·拉蒙特的汽車上貼上違章罰款單時,對于他正在做的事情,他除了知道自己在履行一次例行職責以外,絕對是什麼也不知道。他貼上的那個違章罰款單是一個所謂的不可固定标簽,而且有記錄。它們自身就說明問題。我親自和彼得·萊昂斯詳盡地談過。彼得·萊昂斯對那一情況所了解的東西都由記錄顯示出來了。當時,洛林·拉蒙特的汽車不過是停放在一個消防龍頭前面的某一輛汽車罷了。他每個月都見到好多輛這樣的汽車呢。”

貝頓法官詢問地看了一眼佩裡·梅森。

“我仍然想對這個證人進行正式提問。”梅森頑固地說。

“好吧,”貝頓法官煩惱地說,“法律給了你對證人們進行提問的權力。

如果你堅持要行使這一權力的話,我想本庭除了在明天上午10點繼續審理此案外,别無選擇。無論如何,我想對兩位法律顧問指出,有許多積壓的案子,根據法院的命令,我們要努力趕上來。根據法庭的看法,本案占用的時間不該超過半天。它已經在這個下午繼續下去了,而且現在,顯然,本庭将被迫浪費這個下午的大部分時間,而且明天上午還要重新繼續這個案子。”

“對不起,”梅森說,“這并不是我的錯誤。我曾經特别提出過,我要對證人萊昂斯警官進行提問。”

“檢察官本應注意到他承擔的那一義務,就是能夠找到那個證人,以便對他進行正式提問,”貝頓法官厲聲說,“本庭将休庭至明天上午10點。被告還押行政司法部門候審。然而,我要向辯方律師指出,除非對彼得·萊昂斯警官的提問表明了辯方有某種要予以進一步闡述的中肯看法,本庭将認為,那是一種強加于人的東西。

“沒别的了。本庭休庭至明天上午10點。”

梅森向阿倫·費裡斯轉過身去,“你還有,”他問道,“别的東西要告訴我嗎?”

她緊閉嘴唇,表示否認地搖搖頭,險些要哭出來了。

“很好,”梅森說,“明天上午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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