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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出茅廬破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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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書籍名:《初出茅廬破大案》    作者:厄爾·斯坦利·加德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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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處一個醉鬼獨自在咕噜。單調,無意義,不成句的單字一個一個聽得人發煩。一個偷車賊在鄰室打鼾,我估計時已午夜,我想起來從沙漠來此時要多熱有多熱。可惜思想不能給我溫暖,我想起艾瑪——。  

串門鐵闩拉開,有人聲及腳步聲,辦公室方向聽得到椅腳和地闆摩擦聲,我也聽到擦火柴聲和對話聲,哪裡一扇門關閉又把所有聲音阻在門外。  

4、5分鐘後,我聽到腳步聲從長走廊傳出。獄卒說:“賴,起來,他們在下面等你。”  

“我要睡覺。”  

“睡不睡都要下來。”  

我起床,夜晚太冷根本沒有脫衣上床,獄卒說:“快點,不要讓他們等太久。”  

我跟他下來到辦公室,地方檢察官、警長、副地方檢察官,一位速記員和兩位洛杉矶警官在室中候着,面對一個強力燈光有一隻椅子是留給我的,警長說:“坐這隻椅子,唐諾。”  

“我眼睛吃不消。”我說。  

“過一下你就習慣了,我們要看看你問話。”  

“你們也不必把我眼睛照瞎來看我。”  

警長說:“你說實話,過一下我們就不必用燈照你,用燈照你可以使我們知道你什麼時候說謊。”  

“你怎麼會想到我會說謊。”  

他笑着說:“沒錯,你告訴了我們很多實話,使我們相信你知道很多我們要知道的,不過長的故事你隻說出了短短一點點。”  

他移動一下燈光,使光線不會直射我瞳孔。  

“賴唐諾,”他說:“這些紳士來自洛杉矶,他們經過沙漠來此聽你講故事,他們了解全案你說謊他們聽得出,你說了不少實話,我們還要你繼續合作。”  

他用的是父親對白癡兒子講話的語調,條子常用這種語氣對初出道壞人,有時還是挺靈的。  

我假裝完全受他催眠。  

“今天告訴你的,”我說:“已經是我全部知道的了。”  

燈光上揚,刺得我眼痛,要流淚,警長說:“既然這樣,我隻好一點一點問你,同時要看你臉部表情了。”  

“少來這一套,”我說:“你在虐待人犯。”  

“沒有,我們沒有虐待你。唐諾,這是件大案子,我們急須知道真相。”  

“我的故事又有什麼不對的?”我問。  

“很多,很多,”他說:“首先,你沒有在卧室内,有的地方你說孔威廉的是事實,但也并不全然,你沒有殺莫根,是那女孩殺的,你給她的槍。她把槍抛地上從卧室逃出來,她從樓下電話亭找你,一個公寓住客給她的1毛錢打電話。你的房東太太把你自床上叫醒——唐諾,我們要實情。”  

我說:“好,把這鬼燈拿開,讓我來告訴你每件事。”  

檢察官開腔,他向速記員說:“記下來,”又向我說:“賴唐諾先生,你現在要開始說白白,你完全是自願沒有任何壓迫力量之下的自白。沒有人威脅過你,你要自白因為你希望澄清你自己的一些事情,是不是?”  

“你愛怎麼說都可以。”我說。  

“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鬼話,”我說:“我被你們套牢了,這就是回答。”  

他轉向速記員說:“賴先生的回答是‘是的,’記下來,唐諾,沒錯吧?”  

“嗯。”  

“開始,”警長說:“我們要事實,記住,不要說謊。”  

他把燈光移開,我受虐待的眼睛稍稍得到休息。  

“我殺了他,”我說:“赫艾瑪不知道真相,我殺他不是為了保護赫艾瑪,我殺他因為有人要我殺他。”  

“什麼人要你殺他?”  

“孔威廉。”  

警長說:“唐諾,我們告訴你不要說謊。”  

“絕對沒有說謊。”  

“好,繼續。”  

“我要不要從頭說起?”我問。  

“你最好從頭說起。”  

我說:“我和孔威廉一批人在堪城就認識,我不告訴你我真正是什麼人因為我雙親都活着,我不要他們傷心,你可以了解我東西遊蕩,但沒有前科。堪城那件槍擊案也與我無關,那時我在加州,我可以證明。”  

“現在我要說出内幕實況。孔威廉是吃角子老虎案的幕後人,當然他們要付點孝敬,我不知道孝敬什麼人或多少錢,但知道莫根是付孝敬錢的人。”  

“一切都相安無事,然後大陪審團開始要調查。一個民間組成的罪惡調查團混進圈内把它公開。他們知道一些受賄官員名字,但對上面還是不清楚,他們知道聯絡人及大概警官收賄之總數。”  

“混入内幕的人報告官員所得總數,竟然隻有孔先生所付出的一半。換言之,每次有一半飽入了韓莫根私囊。洛杉矶是十分複雜的城市。頭子—一那是大家對孔威廉的稱呼.對莫根十分信任,一切都交給他一手去辦,認為他是絕對忠心的。”  

“事發之後莫根溜得無影無蹤,一般人認為他在逃避警方,事實上他是在逃避頭子,怕頭子做掉他。”  

“韓莫根黑吃黑來的錢用他太太韓仙蒂的名字租了幾個保險箱藏着,韓仙蒂知道這是個好機會選了這個時間提出離婚訴訟,她外面另有男朋友,而莫根已握有些證據。”  

“莫根進退兩難而且非常氣憤,他不能親自出庭答辯,一切對他不利因而兩個人達成離婚協議。”  

檢察官問:“韓莫根到底躲在哪裡?”  

“我馬上會說到,是你們要我從頭說起的。”  

我繼續說:“頭子查到韓仙蒂雇用柯氏偵探社來送達傳票,所以頭子命令我到柯氏偵探社去應征取得這個工作,如此我們可以找到莫根,果然柯白莎派我去送達傳票。”  

“起初我們也不知道是仙蒂在掩護莫根,她把她哥哥接來住她公寓裡。那個人不是她哥哥,其實就是她丈夫,莫根當然緊盯着她,怕她乘機騙他,尤其是怕她囊括保險箱中的錢鈔。”  

“我收集所有資料告訴頭子。而得知莫根藏處的真相——也就是說我們發現所謂哥哥,其實是丈夫僞裝的。”  

警長問:“你們既然認識他,他又怎麼可能僞裝仙蒂的哥哥呢?”  

“他僞稱遇到車禍,鼻子上弄了一大堆膠布,把臉型牽引得變了形,他把發型改變了,外衣裡穿上了襯墊的東西,看起來肥得多。我做掉莫根之後,我把他襯墊的東西包在報紙裡抛在公寓門口垃圾筒裡,你可以查得出來。”  

“再講下去。”警長說。  

“我把消息告訴頭子,頭子派出一個叫法萊的打手去對付莫根,那個法萊我們隻叫他法萊,從來不知他姓什麼。”  

“沒料到的是仙蒂那時候已經把保險箱搜空,韓莫根發現此事後決定把她殺死,拿到錢逃之夭夭。仙蒂另有男朋友她不要使莫根知道,說服赫艾瑪睡在她床上,告訴大夫他和艾瑪住兩張床的房間,不準他到兩個女人的寝室來,因為表面上他是哥哥不是丈夫。”  

“莫根當然有公寓鑰匙,半夜裡他溜進公寓悄悄地走向卧室,暗中摸索以為是仙蒂,但扼在了赫艾瑪。艾瑪踢他腹部幾次終于掙脫驚叫,莫根也立即脫逃,這是我幹掉莫根前一天的事。”  

“頭子找到莫根攤牌,莫根祈求準他退回贓款,但是他拿不出錢來,因為錢在仙蒂手裡,頭子命令莫根自己去向太太追讨。”  

“你們要知道,頭子對莫根已信心全失,而莫根又知道太多内幕,法院在找他,妻子背叛他,頭子要處分他的壓力下,他随時可能挺而走險,所以頭子更不放心他。”  

“我覺得赫艾瑪是好女孩,她不應該卷進這種漩渦,當我知道莫根差一點誤殺她時,把家夥偷偷給她讓她保護自己。”  

“頭子指定我在一個地方和莫根會合一起去取錢。莫根告訴我赫艾瑪和男朋友出去,至少要深夜才返,所以公寓裡隻有他太太一個人,要知道韓仙蒂抓住頭子的錢,要她吐出來一定不會太容易,仙蒂制造一個隻有她一人在家的謊言,而莫根信了她,莫根希望我來做惡人,在她頭上狠狠的來一下,把她綁在腰上的錢帶取下來。”  

“我也相信了他,一起來到公寓,莫根用鑰匙開了房門來到卧室,裡面全黑,我有手電。莫根不讓我用,說他太太一見亮光就會驚醒,我也曾特别一再問到是否可能尚有其他人在公寓裡,他一再保證隻有他太太仙蒂在家。”  

“我摸黑跟着他,可以聽到床上女人的呼吸聲,我隻想用手掩住她嘴奪她那錢帶,莫根在床尾什麼地方,反正我看不到,隻聽見他呼吸聲,我用手試着她呼吸吐出來的氣以确定下手位置,但是她醒了。”  

“我向你們發誓,當時我沒有辦法,她行動太快了,槍聲在我臉旁響起,我一把抓下隻抓到枕頭,她已經跳下了床,一件重物被抛到地上,她大叫,我知道是艾瑪,不是仙蒂。”  

“我們站着不動,直到公寓門大聲關上,我打開手電,韓莫根說:你這蠢蛋,笨手笨腳,把事情弄砸了。”  

“我沒有說話,我看到那把她在地上的槍,那是我交給她的槍,她發射了一槍,把槍抛地上逃出公寓。莫根還在怪我,我彎腰拿起手槍,我對他說:‘你敬酒不吃吃罰酒。頭子給你機會你還要欺騙人。’莫根還在裝樣子問:‘你是什麼意思?’我說:‘你知道什麼意思!你明明知道這是赫艾瑪在床上,不是你太太韓仙蒂!’”  

“我想他在我眼中知道了我的殺機,他跑過我身邊直趨卧室房門,我冷靜地向他後腦開了一槍,他連門都沒拉開就完蛋了,我把槍再抛在地上,我必須移動他屍體才能打開卧室門,我從走道上救生梯下樓到後巷,攔輛計程車回家上床。”  

“那有沒有向孔先生報告?”  

“那時還沒有,我想像這是孔先生要我做的工作,實在也沒什麼大驚小怪的。”  

“你睡到什麼時候?”  

“我才要睡着,赫艾瑪用電話找我,這是很出我意料的,此後的一切你們都知道了,我假裝睡着了所以房東太太叫了我3、4次才叫醒。”  

警長說:“好小子,我相信你。”  

檢察官說:“第一,照你這樣說這把槍開了兩槍。”  

“當然,是開了兩槍。”我說。  

“那第一顆子彈哪裡去了?”  

“我怎麼會知道,還不是穿埋在什麼地方。”  

“那把槍不可能發過兩次。”一位洛杉矶警官說:“那彈夾隻能裝7發子彈,兇殺組的人發現那槍時槍裡還剩6顆子彈。”  

我說:“我都是說實話,這點很容易證明,槍彈是我放進去的,我放7顆子彈在彈夾裡,把彈夾推進手槍,把一顆子彈上膛,拿下彈夾,補進一顆子彈,又把彈夾推進手槍。所以槍裡共有8顆子彈,你們可以到白京旅社620房間5屜櫃抽屜的最後面去找,找那盒滿滿的子彈是不是少了8顆。”  

警長說:“沒錯,這解釋了他們在房裡另外發現一個空彈殼的原因。”  

洛杉矶來的兩個人站起來,一個人說:“好,賴唐諾,你要跟我們一起回去,把你的東西帶到,我們馬上動身。”  

“我不要跟你們回去。”我說:“事實上我有權不走。”  

“你什麼意思?”  

“我現在在亞利桑那州。”我說:“我不喜歡加利福尼亞,經過沙漠又太熱,我在這裡過得不錯,我挺喜歡監獄生活,這裡監獄對我很好,有什麼事就地解決好了。”  

“唐諾,你不會又要麻煩我們申請引渡等等吧?”  

“我決不離開這裡。”  

一位洛城警官很不友善的跨前一步:“你這小子,不給你一點——”當地警長用一手抓住他的前臂:“這裡不行!”他說話雖慢但很有權威。  

檢察官對獄卒說:“帶他回去,我打幾個電話再說。”  

“我要一支筆和幾張紙。”我要求。  

他們交換眼色,警長點點頭,獄卒說他會拿給我。  

我走回牢房,天氣太冷我兩膝發抖。但我坐在地上,上下牙齒顫動着,靠頂上小小的燈光慢慢寫着。  

一小時後他們回來,警長告訴我速記員已把我的自白用打字機打妥,要我看,要我簽字。  

“可以,”我說:“我馬上簽,我這裡也正式送一份上訴狀給你,請你正式簽收。”  

“這是什麼?”他看着我剛寫好的東西。  

“這是賴唐諾,”我說:“别名王有德的人權保護申請狀,要求依法于法定時間移送本州法院,否則應無罪開釋。”  

警長說:“唐話,你一定發瘋了,你自己承認了故意,冷血,預謀殺人——”  

“沒錯,”我說:“我是殺了一個該死的鼠輩,你要不簽收我的人權保護狀,我就不簽自白書。”  

“簽收就簽收。”他說:“反正沒什麼用處,我本來以為你瘋了,現在看來你根本是天真的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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