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 講賈元春原型之謎(3)
當然,前面提到,曹雪芹一個姑媽,後來成為了平郡王妃,不過那不是通過選秀女攀附上的,那時候曹寅活着,康熙對曹寅好得不得了,曹寅的那個女兒嫁為平郡王正室,是康熙指婚,她的輩分,比元春原型高。“我們家已有了王妃”,曹家人說這個話首先會是指這個平郡王妃,但把曹家的事情寫成小說,生活中的平郡王妃并沒有轉化為一個裡面的藝術形象。曹雪芹在書裡寫的諸多女性,生活原型都取自跟他自己一輩的,元春跟平郡王妃對不上号,其原型應該是另一個跟曹雪芹平輩,但年齡大許多的姐姐。“我們家已有了王妃”,在生活裡也會是說她,在小說裡,就是指賈元春。
前面我特别跟你強調,第四回曹雪芹關于宮中選秀女的交代,他所說的選秀女的遊戲規則,是這些女性都選到皇帝身邊嗎?不是的,他說可能充為贊善之職。贊善這個職稱,在皇帝的那個皇宮裡邊是不存在的,隻在王府一級、太子府一級才存在,因此這個地方就逗漏出來,賈元春這個人物的原型,最早她并不是皇帝身邊的一個皇妃,而隻是一個王妃。
那麼她最早可能是哪兒的王妃呢?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就要先說到清虛觀打醮這件事情。這個事情我在前幾回裡面講過,你還有印象嗎?很重要的一個情節。那麼清虛觀打醮它的起因是什麼?為什麼要到清虛觀打醮?有人說,你已經講了呀,賈母她“享福人福深還禱福”嘛。賈母确實是這樣一個目的,但是清虛觀打醮的發起者是賈元春,關于這一點書裡面是非常清楚地給我們寫出來的。在第二十九回,襲人報告給寶玉說,昨兒貴妃打發夏太監出來——這個夏太監不得了,一會兒我們講第十六回,要提到這個人,叫夏守忠——送了一百二十兩銀子,叫在清虛觀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這才是清虛觀打醮最早的起因,這才是賈母求福的由頭。我認為,這一筆曹雪芹不會亂寫,更不可能他就偏要寫一句廢話。曹雪芹的《紅樓夢》每句話他都是認真下筆,都有用意的。清虛觀打醮由頭是賈元春,她要賈府去做這件事。在什麼日子做呢?在五月的初一至初三,在端午節前。打什麼醮呢?打平安醮,打醮就是祈福。她顯然是要為某一個人祈求平安,如果是活着的人,她希望他活着平安,如果是死去的人,她希望他的靈魂能得到安息。那麼賈元春為什麼要在五月初一到初三安排去清虛觀打醮?我下面說出的這個事情難道又是巧合嗎?查閱所有康熙的兒子的生卒年,我就發現,隻有一個人生在陰曆五月,隻有一個人生在陰曆的五月初三,這個人不是别人,就是廢太子,就是胤。胤一生很悲苦,兩立兩廢,在廢了以後又被囚禁了十多年,眼睜睜看着一個沒被立過太子的四阿哥當了皇帝,才咽了氣。而在書裡面,賈元春就指定要在五月初一到初三給一個人安魂,打平安醮。我覺得,這個不是巧合,否則曹雪芹寫這個都成廢話了!因此這裡又是我那個詞,我不叫透露,我叫逗漏。他寫的時候心裡邊有一種抑制不住的情愫,使他下筆的時候就要這樣來寫。因此,我的推測應該是有一定道理的,就是生活當中的賈元春,這個原型她最早不在皇帝身邊。她在誰的身邊?她在廢太子身邊。她在選秀女當中,首先充為贊善之職,也就是說在真實的生活裡,曹家有一個女子,最早應該是送到胤身邊,跟胤在一起生活過一段時間,起碼和胤的兒子弘皙在一起生活過——如果你覺得胤年紀太大的話,當時弘皙卻并不小了——她有可能是在太子府裡面,作為太子府的一個女官,一個高級的女仆,在那兒待過。否則,曹雪芹寫小說不會寫到這個地方,非要說是賈元春,讓在五月初一至初三到清虛觀去打醮,而且打平安醮。這個推測,我自己覺得還是有道理的。
曹家的一個女兒,選秀女選上了,但開始分配得并不理想,這符合曹家在正白旗裡面的地位。因為在正白旗裡面,曹家畢竟是包衣,畢竟是奴仆,不管後來你怎麼富貴,你天生就打上了被俘虜,然後當人家奴仆的出身印記,這是你以後如何榮華富貴也無法改變的,這個曆史你是沒有辦法改寫的。大家一定還記得,小說裡面寫賈家世仆的後代賴尚榮當了一個縣官,賴媽媽到賈府裡面說了一些話吧?賴家是賈府的老奴仆,這些奴仆仗着主子勢力,自己也可以過一種社會上一般人很羨慕的豪華生活,并且為自己的後代謀取到一官半職。但是賴媽媽教訓賴尚榮時,有句話很沉痛,就是,“你那裡知道‘奴才’兩個字是怎麼寫的!”她還說:“你一個奴才秧子,仔細折了福!”生活裡的曹家,實際上也有這種隐痛。因此在選秀女的時候,他家女孩的競争力,當然就不如真正的滿族正白旗主子家庭的那些女兒們,對不對?你比得了人家嗎?你能一下子就分配到皇帝身邊嗎?這種家庭送去的女兒,選來選去最後能送到皇子身邊,送到太子的身邊,就很不錯了。“群芳開夜宴”時衆人調侃探春的話,就反映出那樣出身的家庭,一個女子有希望能成為王妃,就很不錯了。所以賈元春的原型,應該是曹家的一個女性,最早應該是到了太子府裡面,她究竟是伺候太子,還是伺候弘皙,還是伺候太子妃?這個就不清楚。但是從書中所逗漏出的信息分析,她很有可能一度得到胤的喜愛,否則,她怎麼會非要讓家人在五月初一至初三到清虛觀打醮呢?雖然在書中她已化為一個藝術形象,化為賈元春了,但是從藝術形象回溯的話,原型顯然會有這種心理動機,會做過類似這樣的事。因此增添了這樣的論據以後,我在上一回告訴你的,由賈元春來告發秦可卿真實出身的論斷,就更符合邏輯了。因為在現實當中,如果是一個賈家的女子,她最早選秀女被選進太子宮裡面,在那裡邊生活過一段的話,那麼她對太子府的一些隐秘事情,就會有所耳聞,有所覺察;關于她自己家族藏匿了一個從太子府裡面偷渡出去的女嬰,她後來也是能夠獲得這個信息的,并且經過長期的觀察、思考以後,她是可以得出兩者必有關系的結論的。她揭發了那個被藏匿的女子的真實身份,造成了那個女子的死亡,盡管她覺得自己忠于皇家律法是正确的,也沒導緻自己家族受到處罰,甚至還相當“風光”地了結了那段“孽緣”,但她内心裡畢竟不安,她就私下裡派太監給家裡送銀子去,讓家人給那女嬰的父親打平安醮,以免冤家來跟她糾纏。明白我這個邏輯了吧?所以從這樣一些分析來看,現實生活當中,我們推測的曹家的一些情況,和小說裡面所呈現的藝術文本是對榫的。因為我确定的大前提是《紅樓夢》具有自叙性、自傳性,那麼我這樣一些思路,都應該是成立的。否則,小說裡面不會有這麼多的“逗漏”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