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講 秦可卿原型大揭秘(4)
曹雪芹在關于秦可卿的這支曲裡,他就是要透露這樣的信息,就是要告訴我們,對甯國府藏匿秦可卿這樁關系到家族命運的大事,賈敬竟然采取了逃避的态度,他居然就不負責任;如果他負責的話,他留在府裡,對賈珍起到抑制的作用,也許事情就不至于鬧得那麼亂乎,焦大也就不至于罵出那樣一些醜事來;但是他逃避了,任憑箕裘頹堕,不聞不問,他連府裡給他過生日,都堅決不回來,他對甯國府後來的傾覆,負有頭等的罪責。這個賈敬應該也是有生活原型的,最初接收那個秦可卿原型的時候,他的父親,也就是書裡賈代化的原型還活着,跟賈代善、賈母的原型他們共同決策,決定由甯國府的原型來藏匿秦可卿的原型。做出這一決策的根本原因,“宿孽總因情”,就是他們跟現實生活中的廢太子,關系實在太鐵了,太有感情了,也就顧不得是否最後會導緻“作孽”的後果,是否會葬送了百年望族的前程。當然,他們也是投機,這件事做穩妥了,一旦廢太子,或者廢太子死後,當着理親王的弘皙,能夠翻過身來,登上皇位,他們家族所能得到的好處,那就怎麼往高了估計也不過分。在真實的生活裡,賈敬的原型,那時候他就不同意藏匿秦可卿的原型,但長輩做了主,他也無法阻攔。後來賈代化、賈代善的原型相繼死去後,他就公開撂挑子了,他就逃避了,他把爵位讓給賈珍的原型襲了,把族長也讓給賈珍的原型當了,他的态度就是,今後府裡的事跟我都沒關系了。從生活原型,原型人物、原型空間、原型事件,到小說裡的人物、府第、故事,應該就是這樣的一種對應關系。
關于秦可卿的這支曲,曲名叫《好事終》,現在那含義很清楚了:本來藏匿秦可卿,是一樁好事——對于秦可卿本人來說,她可以不必跟父母及其他家人過被圈禁的生活,而且一旦她的家族在權力鬥争中獲勝,她就可以亮出真實的公主身份;而藏匿她的賈家,如果她的背景家族,也就是月亮,“天上一輪才捧出,人間萬姓仰頭看”,終于成事了,那麼就相當于立了大功,榮華富貴就一定會升級,這當然是大大的好事。但是最終卻是“月”派的失敗,而且還沒等到最後失敗,就先要讓秦可卿犧牲,好事沒成,好事終結了,所以關于秦可卿的曲子叫《好事終》。
高鹗續書,在前面他也保留了關于秦可卿的判詞和《好事終》曲,那裡明白地寫着“首罪甯”,他往下續書,到最後當然也隻好把甯國府的罪寫得好像是比較大。根據他的寫法,皇帝整治甯國府比較徹底,賈家延世澤,隻寬恕了榮國府,但是高鹗最後給甯國府歸納的罪狀是什麼呢?你現在看看去,很滑稽的,大體上一個就是逼娶良家婦女,就是說尤二姐的事。但這個尤二姐是誰娶了她啊?是賈珍嗎?就算賈珍在當中起了不好的作用,罪名首先也應該是賈琏啊。賈琏他國喪、家喪都不顧,違反封建禮法娶了尤二姐,而且還造成尤二姐跟她原來訂婚的丈夫的分開,造成了一些其他的後果。這是榮國府的事呀,高鹗他卻為了把甯國府寫得罪大惡極,就列出這麼一條罪狀。還有一條更可笑,有關尤三姐。高鹗的文字大體就是說,這個人死了以後甯國府沒有報官,私自掩埋了。可這才算多大的罪啊,在封建社會也不是什麼不得了的罪。然後他就把賈珍寫得最後被治得很慘。他想不出别的辦法,因為什麼?也許是他沒有搞清楚前面關于秦可卿的描寫是怎麼回事?其實也許是他太清楚了,他要回避,他要掩蓋,所以他這麼寫。實際上在八十回以後,根據曹雪芹本人的構思,賈府的隕滅,“造釁開端實在甯”,“家事消亡首罪甯”,應該主要是甯國府惹出大禍,那“造釁、首罪”是什麼?應該就是後來“當今”重提甯國府居然收養了皇族罪家女兒的事情。本來這件事已經通過秦可卿自盡,體面地解決了,但“三春去後”,“當今”改變了态度,新賬舊賬一起算,那麼藏匿秦可卿這件事,當然就是彌天大罪,賈家就沒有活頭了。這時不但甯國府罪不可赦,榮國府也脫不了幹系,于是忽喇喇似大廈傾,昏慘慘似燈将盡,家亡人散各奔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