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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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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儒學案·江右王門學案·佥事馮慕岡先生應京

書籍名:《明儒學案》    作者:黃宗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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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馮應京字大可,号慕岡,盱眙人也。萬曆壬辰進士。授戶部主事,改兵部稅監。陳奉播惡楚中,朝議恐地方激變,移先生佥事鎮武、漢、黃三郡。先生下車,約束邑令於學宮曰:“邑故無礦,而每邑歲輸金四千餘缗,豈天降地出乎?吾以三尺從事矣。”於是邑令以無礦移稅監,稅監雖怒而無以難也,即走鄖、襄以避先生。辛醜孟春,三司宴稅監,陳奉兵舉炮,思洩怒於先生。百姓聚而噪之,奉黨鈎其聚者,殺傷百餘人。先生因疏奉不法九大罪,奉亦疏阻撓國課,惡語相加,诏遂逮先生下鎮撫司獄。三楚之民,叩阙鳴冤,哭聲震地,上不為省。先生在獄四年,與同事司李何棟如、華珏講學不辍。甲辰始出,卒於家。先生師事鄒南臬,其拘幽書草,皆從憂患之際,言其得力。棟如字子極,号天玉,官至太仆寺卿,亦講學於廣陵,則先生之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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